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2025年江苏省教育厅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50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名左右,优秀教学团队100个左右。现将我校做好2025年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推荐名额如下: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
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
三、选拔程序
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有两种方法:
1.个人自荐
全校教职工对照《管理办法》及选拔条件,符合条件的可积极申报,填写申报表,准备好相关的支撑材料。
2.部门、学院推荐
各部门、各学院对照《管理办法》及选拔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团队积极申报。
四、经费资助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2、3、4,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5,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经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2月28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姜老师,15251329960(66582)。
人事处
2025年2月11日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