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校卫队岗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校卫队工作人员5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负责维护校园治安与交通秩序,要求大专及以上、45周岁以下,报名截止2026年9月30日。

因工作需要,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校卫队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简历投递邮箱

及联系人

校卫队工作人员

5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服务意识,无犯罪及违法记录;

4.服从意识强,能接受三班倒工作安排

5.部队退役、消防员退役或有消控证、保安证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等优先。

陈老师,13600515248,

邮箱地址:674542321@qq.com

(二)岗位职责

1.维护学校治安、交通秩序,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该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人事关系隶属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同时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2.该岗位年收入税前约6.0万元,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学校午餐补贴和定期体检,入会即可享受工会福利和参加校工会组织活动,不享受寒暑假。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三、综合考核

通过简历初筛入选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通知将由用工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在杭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监督电话

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71-86613534(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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