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面向社会招聘16名工作人员,职位涵盖放射医学与核医学研究等领域,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要求提交Excel应聘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放射所)于1959年成立,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的直属研究所,是我国卫生系统中最早从事放射医学与核医学研究的专业机构,拥有辐射损伤救治、辐射损伤效应、核医学应用、放射卫生、辐射损伤防治药物等研究团队。

放射所以天然药物及核药基础与新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先进医用材料与医疗器械全国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放射医学与分子核医学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平台等为重要依托平台,并拥有完善的高端科研和技术服务体系。

研究所官网:https://www.irm-cams.ac.cn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1. 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2. 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于2026年10月31日前达到培养单位出站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报名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技能。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佳,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

5. 身心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以及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5月22日(以收到《应聘报名表》为准)前将一份Excel形式的电子版《应聘申请表》(附件2)与一份合并PDF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fssrcyj@irm-cams.ac.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证明材料请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书或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在站证明,在读学历学位上传学信网证明材料代替;

4.工作经历有关证明;

5.本人签字的《应聘报名表》扫描件;

6.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文件;

注: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获取,具体路径为:首页“社保查询”模块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服务列表中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选择参保地区(常住地区及北京地区)进行查询-下载全部查询结果(如在多地参保请下载相应地区查询结果)。若未参保,则请截图查询结果,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参保地及“无法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调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取消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组织考试

1. 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笔试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2. 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照拟参加面试人数和招录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有应聘人员面试当天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应聘报名表等材料原件。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

1.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2.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 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考察、体检的先后顺序。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相同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等,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五)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职工存在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无法联系或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22-59653038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2026年4月22日

放射医学研究所2026年度面向社会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放射医学研究所2026年度面向社会人员招聘应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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