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州第二届州级人民监督员五年任期即将届满。甘南州司法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第三届州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州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6名,具体区域名额分配为:
州直12名,合作市8名,夏河县8名,碌曲县8名,玛曲县8名,临潭县8名,卓尼县8名,迭部县8名,舟曲县8名。
二、选任范围
人民监督员面向全州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工作人员,甘南州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居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优先推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占比不超过50%,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原则上占比不超过30%。担任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未履职尽责的人员,不得参加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
三、选任条件
(一)选任资格条件。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遵守纪律、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4.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甘南州行政区域内。
(二)选任禁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三)选任限制条件。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四、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本届任期为2027年1月至2032年1月(以具体任免时间为准)。
五、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可以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组织推荐的需填写《甘南州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1)。
2.个人自荐。也可以本人自荐报名。个人自荐的需填写《甘南州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自荐表》(见附件2)。报名表格请从甘南州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该公告中自行下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甘南州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甘南州市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自荐表》(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格中“推荐单位意见”或“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现实表现、报名人员有无“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和“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情况、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同时准备电子证件照);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只留存复印件);
4.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个人信用报告1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在地司法局报名,州本级报名由甘南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508室)受理。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甘南州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任公告。
(二)组织报名。各县(市)司法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具体报名工作(州本级报名由甘南州司法局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司法局及时将报名情况及有关材料上报至州司法局。
(三)资格审查。州(县、市)司法局会同同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评议。州司法局组织对州直候选人进行考察,县(市)司法局组织对辖区内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从其他报名人员中补充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经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各县(市)司法局考察评议工作完成后,将《拟任人民监督员名册登记表》报州司法局。
(五)拟任公示。甘南州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将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六)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甘南州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在甘南州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八、联系方式
涉及州级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宜,可向甘南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咨询。
甘南州司法局 0941-8219033
合作市司法局 0941-8232149
夏河县司法局 0941-7121808
玛曲县司法局 0941-6121054
碌曲县司法局 0941-6621106
临潭县司法局 0941-3121371
卓尼县司法局 0941-3622148
迭部县司法局 0941-5622072
舟曲县司法局 0941-5121148
本公告由甘南州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甘南州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甘南州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3.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
4.拟任人民监督员名册登记表
5.填表说明
甘南州司法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