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合同审核与档案整理岗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及中标通知书审核发放工作;
2.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中标结果,审核采购合同,确保条款一致、权利义务明确、风险可控;
3.建立并维护合同台账,协助处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等事宜,协助协调合同争议;
4.参与供应商履约评价,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为后续采购提供参考依据;
5.负责采购全过程各类文件、数据的收集、整理、复核、立卷、归档与移交工作,确保资料完整规范;
6.制定并完善采购档案管理分类标准,规范档案编号、目录编制及保管期限,定期检查档案保存状况;
7.积极配合协助处内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北京师范大学办学理念与目标;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具备较强的廉洁和保密意识,无违纪违法违规记录;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经济类、管理类或工程类相关专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5.递交简历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6.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高校或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审核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合同合规性审查及档案归集整理工作;
7.入职后,如因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整。
四、招聘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若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况,均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岗位性质与薪酬待遇
岗位性质:院(处)聘合同制,非事业编,不解决北京户口,项目制岗位,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面议。
六、报名方式
1.请在2026年6月23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ccbgs@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毕业院校+应聘姓名+电话。
2.本部门会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对于条件不符合或者未通过筛选者,恕不逐一另行通知,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