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管理岗招聘启事

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现面向校内外招聘政府采购管理岗1人,负责采购申请审核、方案编制、文件审核及全流程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高校或大型工程采购管理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管理岗 1人

二、岗位职责

1.接收、审核业务部门的采购申请,确保采购需求清晰完整、无排他性;

2.编制采购方案与采购计划;

3.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审核采购文件(含资格条件、商务条款、评分标准、合同文本),确保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学校制度规范;

4.统筹对接采购代理机构,协同组织实施采购全流程(公告发布、现场踏勘、答疑、开标评标等);

5.协助组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的采购流程;

6.接收、登记供应商咨询、异议与投诉,协同调查核实,协助起草答复意见;

7.积极配合协助处内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北京师范大学办学理念与目标;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具备较强的廉洁和保密意识,无违纪违法违规记录;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类、管理类或工程类。能接受高强度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递交简历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6.具备5年及以上高校、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工作经验或5年及以上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经验;

7.入职后,如因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整。

四、招聘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若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况,均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岗位性质与薪酬待遇

岗位性质:院(处)聘合同制,非事业编,不解决北京户口,项目制岗位,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面议。

六、报名方式

1.请在2026年6月23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ccbgs@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毕业院校+应聘姓名+电话。

2.本部门会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对于条件不符合或者未通过筛选者,恕不逐一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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