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风华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吸毒史、犯罪记录、精神病史,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4.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学历、上岗资格证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工共计2名:
(一)保育员1名
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45周岁以下
有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厨工1名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有幼儿园相关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FHJL20201228@163.com。
3.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1)《成都市锦江区风华幼儿园2026年招聘教职工报名表》(见文尾附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上岗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情况综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园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综合考察应聘者思想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心理健康情况教育理念、求职意愿和动机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80分,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食堂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取得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惩戒、违规经商或兼职取酬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幼儿园将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幼儿园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区风华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9158802663
监督电话:028-86661387
成都市锦江区风华幼儿园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