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招聘2名考古、文博及文物保护相关专业见习人员,岗位涉及文物调查、考古发掘协助、资料整理及展馆服务。招聘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截止2026年9月17日,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后续需现场审核并参加9月21日面试。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考古、文博、文物保护及相关专业人员,共2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出土文物现场提取与记录等工作;

2.协助开展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信息采集、拓片制作、绘图摄影、资料整理归档等技术工作;

3.参与川南考古工作站相关业务工作,协助整理考古发掘报告及图录编撰等学术资料;

4.协助泸顺起义陈列馆藏品管理、展览讲解、社教活动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见习地点

泸顺起义陈列馆(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公园内)及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地点(含野外考古作业现场)。见习人员须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野外作业及出差需要。

二、招聘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即毕业证书日期起2年内,无单位参保、工商登记等记录);

(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未毕业在校全日制学生(含实习期)不得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文物博物事业,认同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理念;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团结意识强,吃苦耐劳;

4.服从中心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类、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化遗产学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从事考古、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3.能适应野外考古作业及出差需要,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具有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修复相关实践经历,或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审查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或组织参与非法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文博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0841546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见习报名+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初审

我中心将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反馈。

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6年9月20日9:00—11:30到泸顺起义陈列馆(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公园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认可);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未就业证明(可在居住地社区开具)或《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页;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考古、文物保护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1日9:30;

(2)地点:泸顺起义陈列馆(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公园内)。

3.面试内容及流程:

(1)自我介绍:2分钟内,自行准备,脱稿完成;

(2)专业素养测试:5分钟内,由考官围绕文物考古基础知识、文物保护常识、田野工作规程等现场提问,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储备与岗位适配度;

(3)综合问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追问,时长不限,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团队协作及吃苦耐劳意愿。

4.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

5.成绩要求:

(1)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录用对象;

(2)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报考者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5分,否则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6.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资格者、未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为零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录用对象。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并列,则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由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六)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于2026年9月30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七)递补

招聘流程结束后,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综合考试成绩、专业等情况,在参与本次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3—12个月,自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计算。

2.见习待遇:见习期间,按月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并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邹老师 18483029835(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附件:附件: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泸州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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