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沙坪排涝站水利工作人员(2名)
(一)职位描述
1.日常排涝运维工作:负责沙坪辖区水利设施常态化运维,常态化开展辖区防汛重点区域隐患排查,规范做好设备运行、巡检台账,保障排涝设施正常运行。
2.汛期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时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及时上报各类汛情隐患;依规操作排涝设备,高效处置辖区积水、内涝等突发情况;配合开展防汛应急抢险、险情处置、防汛演练等各项防汛相关工作。
3.其他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任职要求
1.基本身份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从业履历,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
2.身体素质条件: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体能良好,无不适宜高强度值守、应急抢险的疾病,能够适应汛期高强度工作节奏,可承受应急抢险突发工作压力。
3.职业素养条件:具备极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安全意识,对待巡检、值守、设备操作等工作严谨细致;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应急反应能力,遇到突发汛情能够快速响应、沉着处置。
4.其他要求:能够长期稳定在岗,居住地优先为辖区内人员,熟悉辖区地形、河道、排涝设施情况者优先。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到现场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50-8930856
联系地址:鹤山市新环路833号沙坪街道办事处3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录用方式
(一)报名截止之日起15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二)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
(三)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安排岗前培训及上岗工作。
(四)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定岗履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需保证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列为失信对象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存在任职回避情形和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况不予招聘。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