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6: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坐落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支持的重点优势学科建设单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山东省眼科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眼科医学临床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亚洲角膜病协会国际住院医师培训单位、山东省角膜病防治与功能重建技术工程中心、山东省保健定点医院、山东省眼库所在地。

医院以角膜病学科为龙头专业,是中华医学会角膜病学组组长单位,同时还是国内疑难白内障、儿童白内障、视网膜眼底疾病、眼眶病等眼部疾病诊疗的重要基地。近年来医院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课题资助60余项,科研经费合计30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著180余篇。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1项,山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并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吴阶平一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中华眼科金钥匙奖、美国眼科学会杰出成就奖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d-eh.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2026年6月5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81276010@163.com,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等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高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纳入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翟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0531-81276010

单位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372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人事部

电子邮箱:81276010@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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