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西省第一所、全国较早设立的公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享有“月亮之都”“亚洲锂都”之称的中国生态宜居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宜春市。学校硬件设施一流,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花园式校园。多年来,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2万余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才计划
为解决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中的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促进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下表: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生。
(2)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
(2)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3)报考养老专业教师2岗位的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专业资格证书中的专业名称为康复医学。
3.报考养老专业教师2及旅游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近5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
4.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近3年内曾入闱宜春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在党纪、政务等处分期限内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1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4.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拟引进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五、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及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16:00至2026年8月18日17: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6年8月6日9:00至2026年8月19日17: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4.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高校”入口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各学历阶段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的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上传招生简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2);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岗位要求的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
(8)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附件4,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核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教育相关知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成绩最低入闱分数线为60分。养老专业教师2岗与旅游教师岗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余岗位均需笔试。若某一岗位实际笔试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则该岗位入闱政审考察环节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应达到本次引才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最低入闱分数线。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说课(含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最低入闱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官人数一般在5人以上,全部为异地考官,面试全程录影录像。
(3)专业技能测试:排球教师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入闱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总成绩由笔试、说课(含结构化面试)以及技能测试等环节成绩合并计算,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教师岗(序号1、2、3、5)总成绩=笔试×50%+说课(含结构化面试)×50%。
教师岗(序号4,排球教师岗)总成绩=笔试×30%+说课(含结构化面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
教师岗(序号6、7,养老专业教师2岗、旅游教师岗)=说课(含结构化面试)×100%。
考核总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核时间
拟定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硒月大道1699号)。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环节的人员,若考察对象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再启动对差额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入闱政审考察环节的人员)的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引进。
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岗,不予递补。
六、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老师、蒋老师、朱老师
电 话:0795-3910520
附件: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 2:宜春幼专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附件 3: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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