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城区公办学校教师紧缺状况,确保秋季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公办学校任教。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共196名,其中幼儿教师50名、小学教师60名(先安排到城区幼儿园实岗锻炼2年)、初中教师86名。各学段、各学科岗位计划详见《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计划安排表》(附件1)。
本次选调考试分学科5-10年和11年及以上两个教龄段择优选调;当该学科选调计划数为1人时,则该学科不分教龄段合并选调。各学科各教龄段的具体名额分配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该学科选调计划数÷该学科实际报名总人数的百分比×该学科该教龄段实际报名人数=该学科该教龄段选调计划数(四舍五入,小数点后均为0.5时,优先保证11年及以上教龄段计划),但是当某学科某教龄段按公式计算选调计划不足1人时则要确保至少有1人。各学科各教龄段具体选调计划数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三、选调要求
(一)选调范围
1.县城公办幼儿园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幼儿园编制的在职公办教师(含通过幼儿园招聘考试进来的编制在小学的教师)。乡镇独立幼儿园每园限选调2人。
2.县城公办小学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一类乡(镇)每个学科每个教龄段限选调2人,二类乡(镇)每个学科每个教龄段限选调1人。该批教师通过选岗确定编制单位和工作单位,须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至少2年才能申请返回编制所在学校。
3.县城公办初中教师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中学在编在职教师,每所农村中学的每个学科每个教龄段限选调1人。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绩效考核或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要求。以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或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为依据(二选一执行,其中小学以乡镇为单位),须达到中等及以上,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请参加选调考试。
3.教师资格要求。(1)幼儿园教师岗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2)小学教师岗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3)初中教师岗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教师,其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学科相一致;报考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师,其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所报学科相一致。
4.任教年限要求。在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的教师(报考者必须是2021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教师,含特岗以及三支一扶时间;教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纪律审查的;(2)2025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考试已入闱但放弃选岗或选调的;(3)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6.须取消选调资格的,按照《于都县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今年起已入闱但放弃选岗或选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考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持《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证明表》(附件2)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8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2026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于都中学初中部恒毅楼1楼报名。报名教师均以编制所在学校身份报名,根据实际教龄(以录用正式教师为准)到相应教龄段报考相应学科,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统一照相。
考试前一天报名教师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此次选调考试采用“笔试+其他加分”计算个人总成绩,分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教龄长、身份证年龄大的顺序入闱选调)。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方可入闱选调,60分以下不予选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其他加分
1.班主任加分。2023年9月以来,在我县中小学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以县教体局聘任文件或备案表为准),每一完整学期加0.5分,未达到完整学期不计分;实岗锻炼和交流轮岗期间由实际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参照执行,但均不重复计分。
2.2021年1月以来,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加分。省、市及我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及我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以聘期时间为准,不重复计分,取最高计分项。
3.现场比赛类加分
(1)2021年1月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学科专业委员会主办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比赛(不含录像课),按下表加分,逐级选拔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2)2021年1月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学科专业委员会主办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说课(试讲)比赛、现场微课比赛、现场命题(含讲题、解题)比赛、现场教学设计比赛、现场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不在此范围的不予加分),按下表加分,逐级选拔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项须在学校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农村小学统一由中心小学负责。
(四)成绩公示
一周内在于都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及拟选调教师名单。
(五)选岗
拟选调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恒慎楼一楼会议室,分学科分教龄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迟到者视为最后选岗,未到者视为弃权处理。本次选调不设递补环节。
若调入学校职称岗位职数缺少,应服从高职低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过程中,各学校要对《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证明表》(附件2)、《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补充证明》(附件3)中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以下信息要重点核查:(1)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2)2023年9月以来的任班主任的学期数;(3)2025—2026学年的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2023—2025学年师德考核情况;(5)2023—2025年度考核情况;(6)加分情况。
2.凡有弄虚作假者,如伪造学历、证书、年龄、教龄、业绩、考试舞弊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人员选调资格,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师德考核不合格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进城考试。
本公告由县选调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教师工作专班讨论决定。
附件1: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2: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证明表.docx
附件3:于都县2026年城区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补充证明.docx
于都县选调教师工作专班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