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无锡市新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层次人才,使用新吴区卫生健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16:00,招满即止。

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以下简称“瑞金医院无锡分院”)是由无锡市新吴区投资建设的“非政府办非营利性”三级医疗机构,是首批签约的长三角一体化重点项目之一。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委托瑞金医院运营管理,瑞金医院对项目医院实施“垂直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同质化医疗”的管理模式。为加强瑞金医院无锡分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保障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6年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3名(使用“新吴区卫生健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挂靠无锡市新区医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近三年被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出具的聘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报名之日起向前推算。

2.学历(学位)问题: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16:00。自报名开始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gq8ip9454/login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网络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半年内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尚未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因考生错报、漏报、延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 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4.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回复短信、邮件等信息,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5.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准备):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信息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证明。

(5)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在培证明等材料。如职称证书上没有注明学科的,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7)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8)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否则作弃考处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

2.考察: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1.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

3.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4. 已公示拟聘用的人员名单或者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并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5. 依据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可提供相应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nd.gov.cn/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9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68071150(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

0510-81890978(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6年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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