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第一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满足深圳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92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招录岗位
1.消防战斗员693名;
2.消防车驾驶员144名;
3.消防潜水员1名;
4.消防船轮机员1名;
5.车辆维修员1名;
6.专职卫勤员1名;
7.炊事员7名;
8.火场文书20名;
9.防火巡查员17名;
10.消防文员28名;
11.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消防专干)13名。
(二)招录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符合岗位体检标准;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5)岗位具体要求以《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第一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
附件1)为准。
2.消防战斗员招录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6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凭退伍证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且取得职业技能中级证书以上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5)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3.消防车驾驶员招录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91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凭退伍证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具有车辆维修经验、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6)无纹身,无违法驾驶记录和犯罪记录。
4.消防潜水员招录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6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凭退伍证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4)中国潜水运动协会一星级及以上资质潜水员;
(5)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CDSA五级及以上资质潜水员;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水域救援经验者、驾驶水域舟艇经验者和持有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7)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5.炊事员招录条件为:
(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持有效健康证,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3)掌握基本切、配及烹饪知识技能,能熟练使用厨房设施设备;
(4)有5年以上相关餐饮行业或者食堂工作经验,可独立完成日常餐食制作,擅长粤菜的优先;
(5)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6.防火巡查员招录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巡查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体根据实际招录公告为准);
(3)公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
(4)掌握建筑安全、防火等基本常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
(5)有防火工作经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工作证书者优先;
(6)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7.消防文员招录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文秘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3)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5)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工作证书者优先;
(6)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8.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消防专干)招录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相关安全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具体以招录计划表为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5年以上防火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并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5)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设备及软件;
(6)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7)原武警消防部队自主择业、从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上述1、3、4、5、6项等条件要求的,可以不受第2项规定的限制。
9.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肄业生、结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8)本人被判处刑罚(含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
(9)曾在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含消防文员)工作,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满半年的、因违反纪律被辞退的;
(10)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作任务
(一)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潜水员、火场文书、消防船轮机员、车辆维修员、炊事员、专职卫勤员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承担灭火和抢险救灾以及日常战备值守、各类应急救援辅助、后勤保障等任务,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二)消防文员岗位负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队伍行政管理、通信保障、财务管理、后勤装备管理等工作。
(三)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消防专干)、防火巡查员岗位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协助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火灾防控等工作。
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待遇构成,具体以所属单位规定为准。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原则上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具体根据所属消防站安排,部分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作息。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享有法定节假日、轮休假、事假、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工伤假等假期,具体假期标准以所属单位规定为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被装参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通知要求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五)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可在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计入工作时间,条件等同于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
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各环节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一)制定计划(3月6日)
支队统一制定招录计划,包括计划招录岗位类型及数量、招录流程、考核地点等内容。
(二)发布公告(3月10日)
支队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内容及招录条件全程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招录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三)组织报名(3月10日至3月19日)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录对象需通过“深圳消防”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并选择报考单位与岗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8:00,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新的报名申请。
(四)资格审查(3月10日至3月19日)
1.网上报名期间,支队将根据招录对象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简历开展初审,消防文员岗位原则上按照招录岗位1:9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若无法达到1:9的比例,则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为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不设比例限制,招录对象符合岗位招录条件,即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招录对象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不实、遗漏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网上初审通过后,后续现场资料审核环节将对相关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复核。
2.资料审核需带齐个人简历、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其他资格证书(如有)、驾驶证(按照报考岗位需要提供)、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等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料复核清单》(附件2)。现场核实发现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或学历及证件弄虚作假的,不予招录。
(五)体能测试(3月23日至3月26日)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队列适应性测试同步在体能测试期间开展,考生需根据下达的口令完成相应动作,主要测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队列适应性测试四个项目,测试标准依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和《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队列适应性考核评分标准》(附件4)执行,请自备运动服及运动鞋。
2.男消防文员岗位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5×10米折返跑三个项目;女消防文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仰卧起坐和跳绳两个项目。测试标准依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请自备运动服及运动鞋。
(六)岗位适应性测试(3月23日至3月26日)
1.消防战斗员岗位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等。考核项目为原地攀登六米拉梯和拖拽,测试标准依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执行。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考察招录对象对消防车的操控能力、安全驾驶意识以及对交通法规的掌握程度,考核项目为半坡起步、倒车入库、侧方停车、连续障碍,测试标准依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驾驶技术考核评分细则》(附件6)执行。
3.消防文员岗位主要对招录对象的行政职业能力、岗位业务理论知识进行测验,依托第三方考试中心线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专业能力等。
(七)心理测试(3月27日至4月1日)
支队利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统一对招录对象开展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主要考察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仅组织一次,必须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八)面试(3月27日至4月1日)
1.支队将根据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消防文员岗位原则上按招录岗位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若无法达到1:3的比例,则以实际通过人数为准);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不设比例限制,招录对象完成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且成绩有效,即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测评招录对象的报考动机、纪律意识、职业素养、性格特征、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核心素质。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之和。
3.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中,笔试分占比30%、体能分占比30%、面试分占比40%。
(九)体格检查(4月7日至4月10日)
支队将依据各项考核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原则上按招录岗位1:1.3的比例,划定入围体检范围并确定人员名单。体检将由支队统一通知,安排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7)。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潜水员、消防船轮机员、火场文书、车辆维修员、炊事员、专职卫勤员岗位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标准执行,消防文员、防火巡查员、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消防专干)岗位按照消防文员岗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鉴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
(十)政治考核
支队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料复核环节,将对考生是否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进行核查,其中涉及考生涉嫌违法违纪情形的,需考生自行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支队工作人员在现场完成初步核验,如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十一)公示(4月22日至4月28日)
根据考生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深圳消防”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录用(5月7日至7月15日)
1.最终录用人员需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个人资料,按时前往集训点报到,逾时视为放弃。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周期共计100天,其中岗前培训70天、岗位实习30天;消防文员培训周期共计60天,其中岗前培训30天、岗位实习30天。
3.岗前培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参加结业考核,考核内容涵盖理论知识、体能技能、作风纪律等方面。结业考核不合格的,统一纳入岗位实习阶段开展30天专项复训,复训后组织集中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处理。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9日18:00。
(二)报名二维码:招录对象需关注“深圳消防”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本公告二维码注册登录招录平台,按规定要求及程序填报资料。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第一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附件1)
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密切留意手机短信。本次招录现场考核、文员笔试、面试、体检、集训的时间、地点均以实际短信通知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具体工作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招录全程除体检需自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本次公开招录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消防文员、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消防专干)岗位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录无关。任何以招录名义收取介绍费、考核费、工本费的行为均属于诈骗,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投诉举报热线:0755-83232014(请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附件:
附件1: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第一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3).xls
附件2: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料复核清单.doc
附件3: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4: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队列适应性考核评分标准.doc
附件5: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6: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驾驶技术考核评分细则.xls
附件7: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doc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