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向应届生及社会人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通过扫码填写信息并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报名。

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其中:

(一)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由报名者通过二维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邮箱:mby@baoan.gov.cn,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命名。

3.联系人:陈医生,联系电话:0755-29187722。

4.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

(5)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含养老保险)等。

(6)证件照电子版。

(7)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8)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面试组织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专家组,结合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评议,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笔试和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到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以上。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察考核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考察考核人员,考察考核时间为一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主管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院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755-29187722)。电话咨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4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岗位表

2.公开招聘报名表二维码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公开招聘报名表二维码.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3小时前
下一篇 3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