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清远市民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构建支持终身学习体系 推进清远市银发人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民办〔2026〕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清远市直学校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等程序,何**等26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拟录用为清远市直学校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清远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
公示异议受理单位:清远市教育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5号区连江路20号
监督电话:0763-3361196
清远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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