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局级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先进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类专业为主,经、管、商、贸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
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gzvtc.edu.cn)。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1名专任教师、2名辅导员。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其中:
1.岗位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招聘人员类型,“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3.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除《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3)、毕业证书(已毕业的)、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除以上材料以外,还须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件。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应聘辅导员岗位需具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提供相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费记录),或学生干部经历(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近专业认定有关材料。
7.应聘人员的年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具体要求为准,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结束前将相关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gzvtcgaocengci@163.com,主题请写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须提供电子材料:
1.填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4)(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以下所有佐证材料请按内容命名并标序号(如:1.张三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岗位要求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相近专业认定相关佐证材料(需要申请相近专业认定人员提供)等其他证明个人情况的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通过邮件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见邮件通知。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面试及资格复审
1. 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提交报名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应聘申请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资格审核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所有招聘岗位均需在资格审查阶段对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3. 面试组织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当场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两类进行。
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2个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指定与应聘专业岗位相符的主干课程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间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 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可通过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看。
3.组织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自费进行,体检结果将统一由学校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4.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入职后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工作地点、工作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一经报名视为接受。
3.拟聘用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30天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30天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指南,自行判断并确认自身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广州市总工会纪检部门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检室相关人员组成。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0—87693662、87602842,监督电话:020—87691850。
广州市总工会监督电话:020—83188086。
附件: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
4.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应聘申请表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