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用编计划,扬中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扬中市镇(街、区)、机关部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满足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3.取得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
5.选调岗位、人数、范围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扬中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综合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有相关获奖证书、已发表文章(注明刊物名称)等材料的,可提供复印件附后。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制定选调方案,经备案后实施
扬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扬中市政协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和报名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选调方案,并报扬中市委组织部备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邀请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
(三)提出拟选调人选
扬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扬中市政协办公室根据各自选调方案开展选调程序,提出拟选调人选,分别经中共扬中市人大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扬中市政协机关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和电话: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601-1),0511-88336517;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政协办公室(1546),0511-85153688。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由扬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扬中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