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2026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光塔街面向社会招聘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前台辅助人员1名,负责老人优待证办理及公共集体户管理服务,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30日,现场报名。

因工作需要,光塔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共服务办公室的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前台辅助人员1名,主要负责老人优待证办理、公共集体户管理及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及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普通话与粤语流利;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聘用岗位职责和义务的身体条件,能承受工作压力。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凡是未参加现场报名的,不能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周一)至2026年9月3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越秀区光塔路21号二楼(公服办)

3.报名方式:

(1)报考者携带自行下载填写的《光塔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各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含相关鉴定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所提交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2)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不予聘用。

(二)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并计算总成绩。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当场判为0分。

1.笔试。

(1)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 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2.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 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 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 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主要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本街道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工资待遇

按照街道制定的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381936;联系人:许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372422;联系人:贾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每天9:30-11:30,14:30-17:30。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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