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林**等6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拟聘用6名医学定向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建西、大干、埔上、洋墩、高阳等地卫生院),试用期一年,公示及考察已完成,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起。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1〕397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47号)、《顺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要求办理林**等6位同志聘用手续的函》(顺卫人教函〔2026〕7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林**等6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林**等6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建西镇际会卫生院:林**

顺昌县大干镇卫生院:翟**

顺昌县埔上中心卫生院:范**

顺昌县洋墩乡卫生院:申**

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林**

顺昌县建西中心卫生院:于**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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