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1〕397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47号)、《顺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要求办理林**等6位同志聘用手续的函》(顺卫人教函〔2026〕7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林**等6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林**等6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建西镇际会卫生院:林**
顺昌县大干镇卫生院:翟**
顺昌县埔上中心卫生院:范**
顺昌县洋墩乡卫生院:申**
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林**
顺昌县建西中心卫生院:于**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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