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李**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顺昌县卫健系统发布医疗卫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结果,同意聘用李**为县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公示程序已完成,聘用手续于2026年9月1日正式印发。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办、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昌县卫生健康局、顺昌县总医院《顺昌县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人员补充招聘公告》、《顺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要求办理李**同志聘用手续的函》(顺卫人教函〔2026〕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李**同志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李**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医院:李**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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