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徐**等8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

顺昌县人社局发布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结果公示,经笔试面试等程序,同意聘用徐**等8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涵盖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中心等,试用期半年,按规定办理手续。公示发布于2026年9月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徐**等8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徐**等8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半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中心徐**

顺昌县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技术中心柴**

顺昌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陈**

顺昌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廖**

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翁**

顺昌县双溪街道社区发展中心徐**

顺昌县双溪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高**

顺昌县洋墩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张**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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