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徐**等8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徐**等8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半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中心徐**
顺昌县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技术中心柴**
顺昌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陈**
顺昌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廖**
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翁**
顺昌县双溪街道社区发展中心徐**
顺昌县双溪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高**
顺昌县洋墩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张**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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