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实施方案

莆田秀屿区选聘笏石街道、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各1名,要求秀屿区户籍、18-40周岁、大专及以上,负责联系服务残疾人及康复就业维权等工作,需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见公告。

随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基层残联业务范围不断拓宽、精细化服务要求持续提升,为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工作,根据莆田市残联、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人社局印发《莆田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市残联〔2020〕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聘笏石街道、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各一名。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密切镇街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推动基层残联组织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夯实基层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其对基层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选聘职位

1.笏石街道残疾人联络员1名;

2.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1名。

三、基本原则

在选聘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选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宣传、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公示结果的方式进行。

2.考察、择优原则。对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就地原则。应聘者应是秀屿区户籍的居民。

四、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秀屿区户籍、持有效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肢体,四级视力或四级听力残疾且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或具有秀屿区户籍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健全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威信高、人缘好。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行动较为方便,能胜任残联安排的工作岗位和下乡工作,具有熟练的电脑操作技术。无其他重大疾病。

4.年龄在18-40周岁(以文件发布时间计算)。

五、选聘的程序

1.组织机构。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由区政府残工委成立的秀屿区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残联、笏石街道和埭头镇有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区残联牵头组织实施。

2.报名。先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通知的人员随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2寸相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区残联办公室报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步骤。笔试、面试成绩按5.5:4.5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题目由区残联统一命题,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前三名的,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内容是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办公软件现场操作。

4.体检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入围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残疾人。由区残联组织体检、考察。若出现第一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从事这一工作的情况,按排名次序递补候选人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试用。选聘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

6.签订聘用合同。本次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用工形式采取聘用方式进行。

7.培训上岗。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区残联和镇(街道)残联分别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残疾人联络员基本职责

1.残疾人联络员由区残联和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管理,协助镇残联理事长开展残疾人工作。

2.残疾人联络员密切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掌握村(社区)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及需求,听取意见,反映心声;同时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区、镇(街)残联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按时参加区、镇(街)残联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残疾人联络员的待遇和管理

1.工资待遇。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

2.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培训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对选聘的残疾人联络员由区、镇(街道)残联进行培训,掌握相应的残疾人工作知识后方能上岗,每年由市、区残联对在岗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区残联要进行绩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或一年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残疾人联络员聘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原则上聘期为一年一聘。对工作积极,能够胜任的联络员,聘期满后可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联络员,予以及时辞退。

八、具体步骤

1.宣传发动。9月30日-10月18日,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10月8日-10月18日,按照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组织报名,在本网页下载《秀屿区残联残疾人联络员报名表》(邮件标题:姓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t-xyq@1203.org。联系人:蔡鸿华5857622)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相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闽政通上面可以下载)1份前往区残联办公室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3.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福建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闽残联组联〔2017〕221号)、《莆田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市残联〔2020〕77号)》和电脑基础知识、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技术等。笔试和面试由区残联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10月27日上午进行笔试,10月28日公布笔试成绩,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人选;11月5日上午进行面试,11月5日公布面试成绩。

4.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5.5:4.5计算总分,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11月12日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11月25日开始,由区残联会同所聘的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第一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从事这一工作的情况,按总分排名次序递补,并重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直至考察合格。

5.进行公示。在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残疾人联络员初步人选,分别在区残联和所聘的镇(街道)进行公示。

6.试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残联发文通知,拟聘人员参加镇(街道)残联工作,进入两个月的试用期。

7.审批。拟聘人员试用合格后,由镇(街道)残联填写《残疾人联络员审批表》报区残联审批。试用不合格,不适合该岗位工作,由区残联通知镇(街道)解除聘用。需递补聘用人员的,经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递补。

8.签订聘用合同。残疾人联络员经区残联批准后,联络员本人与所聘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9.上岗培训。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区残联和镇(街道)残联分别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岗前培训。

附:1.秀屿区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领导小组名单

2.秀屿区残疾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

莆田市秀屿区残疾人联合会莆田市秀屿区笏石街道办事处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抄送:市残联。

莆田市秀屿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1

秀屿区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洪忠(区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刘雅平(笏石街道副主任)

陈进春(埭头镇统战委员)

成员:蔡碧涵(区残联办公室负责人)

蔡鸿华(区残联干部)

张丽梅(笏石街道残联理事长)

林清富(埭头镇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蔡鸿华(兼)

成员:张丽梅

林清富

附件2:秀屿区残联残疾人联络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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