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野徐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泰州野徐镇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9日,地点为野徐镇便民服务中心。 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泰州市户籍等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相关要求详见《野徐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2024年野徐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附件1),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附件3);

3.具有泰州市户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具体岗位要求);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野徐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野徐中路88号南侧50米)。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经户口所在镇街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内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并出具相关证明;

(5)《野徐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面试成绩+优先加分,保留2位小数。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林业相关专业毕业加1分(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退役士兵(士官)加1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由镇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二)待遇标准: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野徐镇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进行确定,社会保险依据有关政策执行,拟聘用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所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考核管理。

(三)试用期:本次招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公益性岗位任职期间,如被安置对象出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机制情形的,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当月起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终止安置。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咨询电话:0523-80801767、0523-80801668

监督电话:0523-80801170

附:

附件1 野徐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docx

附件2 野徐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docx

2024年野徐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附件4 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泰州市野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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