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1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核、面谈等程序,现将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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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开发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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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 |
海曙区南门街道 |
宁波市海曙区南门就业服务社 |
城乡社会管理岗 文化协理 |
负责社区综合体各功能活 动室,协助社区开展日常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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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叶** |
海曙区洞桥镇 |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所 |
城乡管理服务岗 殡葬 |
负责宁锋片墓地日常巡逻,排查有无违建墓地及对违建墓地的后期拆除等工作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8月31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56182031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