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百江镇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
序号 |
行 政 村 |
工作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户籍要求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
1 |
百江村 |
村官 |
1人 |
不限 |
百江镇 |
18-38周岁(1988年8月17日至2008年8月17日)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品行和信誉;
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技能要求及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为18至38周岁(1988年8月17日至2008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4.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6年8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6.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聘用为村聘人员:
(1)与在任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影响期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 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今未撤销的;
(5)有长期外出不履职、考核不称职等情形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有其他不适宜认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桐庐县百江镇人民政府文体综合楼4楼401室(桐庐县百江镇紫燕路777号)。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332405064@qq.com邮箱。
(3)报名资料:报名表(扫描二维码见附件,网络报名本人签字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网络报名原件扫描)、复印件,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网络报名采用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对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经百江镇党委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一般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放宽。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生态百江”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四、工资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百江镇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1-5856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