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现公开招聘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含4名专职党务岗(需中共党员)及2名一般岗,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杭州市户籍、38周岁以下,于2026年8月10日至14日通过官方小程序线上报名。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38周岁(含)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政治面貌

性别

户籍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

其他要求

1

专职党务岗

A001

1

中共党员

杭州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办公室工作强度较大。

2

A002

1

中共党员

杭州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办公室工作强度较大。

3

A003

1

中共党员

不限

杭州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工作强度较大,需要经常跑村社。

4

A004

1

中共党员

不限

杭州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有一定的宣传文字功底。

5

一般编外岗

B001

1

不限

杭州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经济学类

6

B002

1

不限

杭州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经济学类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尚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报考。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下方官方报名小程序填写报名表、上传岗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本次招聘信息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各项通知,请务必留意。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所需材料:

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清晰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岗位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3.资格审查:由留下街道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开展线上资格初审。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经资格初审后,由街道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和社会工作知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 100 分。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面试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 1:3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单岗位实际笔试参考人数不足 1:3 的,全部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须提前 1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街道,街道可在同岗位笔试未入围人员中按分数依次递补;逾期未确认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缺席面试的,记入后备人才库失信记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人员,直接淘汰,不纳入体检、政审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政审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所有人员按岗位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笔试、面试分数全部一致的,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排名。

按招聘人数 1:1 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同步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论、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西湖区政府官网、“留下发布” 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的,街道在 5 个工作日内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重新公示。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执行西湖区编外用工统一薪酬标准。

六、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1-89512191、8951219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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