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人,派遣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要求 | 性别 | 要求 |
|---|---|---|---|---|---|
| 1 | 驾驶员 | 1 | 18-40周岁(1986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10日出生) | 男 | 1.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外观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3. 体能要求:需具备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4. 其他:要求具有B2以上驾驶证。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4日。
(二)报名邮箱:604855933@qq.com
联系电话:邵女士18257015549
(三)有意者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四、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性质,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中级人民法院薪酬及福利制度。
金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