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校企合作创新班工作发展需要,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以下简称文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法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非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校企合作创新班日常运营、宣传推广、学生咨询选拔、班级综合管理等工作;
2.对接校企合作单位,统筹落实课程安排、项目推进、实习实训组织、就业跟踪回访等工作;
3.负责项目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文书撰写及日常通知发布等内勤工作;
4.做好校企、师生沟通对接与服务保障工作,维护学院对外形象;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相关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行政管理、校企项目运营、社会培训带班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性格开朗、有亲和力,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能力良好;
4.执行力强、积极上进,工作态度端正,自我要求严格,具备良好抗压能力;
5.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撰写和资料整理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7日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投递要求:邮件及附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文法学院劳务派遣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1808973186@qq.com。
4.咨询方式: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6035。
(二)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结果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文字写作、沟通表达、组织协调、问题处置能力及岗位适配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按学校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本次岗位为劳务派遣岗位,不纳入事业编制,薪酬福利按学院相关标准执行;
2.应聘者须保证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开展考前培训;
4.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