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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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 |
人数 |
性别 |
专业、学历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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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理员岗位(01) |
2 |
男 |
专科:社区矫正 |
工作地点:越城区司法局机关(延安东路481号)或司法所(塔山、府山、北海、稽山、城南、迪荡、东湖、灵芝、东浦、鉴湖、斗门、皋埠、陶堰、马山、孙端、沥海和富盛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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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理员岗位(02) |
2 |
女 |
二、岗位职责
承担局机关及基层镇街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推进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基层治理工作;并负责综合性材料撰写等日常司法行政辅助事务。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境内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或境外高校的学历、学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时间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
4.绍兴市下辖六个县市区户籍、40周岁以下公民(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与原单位尚未解决劳动关系,且无法在入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越城区已入编编外用工;
7.其他按照法律规定不符合招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