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为一体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员和编制统筹优化,结合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富余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小学选调县属部门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县各小学在编在职教师。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不列入本次选调对象。现任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骨干教师不列入本次选调对象。
二、选调计划
本次县属部门面向全县各小学教师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语文学科2名、数学学科5名、英语学科2名、科学学科2名、美术学科1名、体育学科1名、信息技术学科2名、后勤1名。若学科报名不足计划数,空余计划数可作为其他学科调剂使用。
三、选调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
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
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2 次以上入围选调公示放弃任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 年8 月10 日—8 月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
嵊泗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菜园镇望海路265 号六楼606 室。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打印填写完整的《县属部门面向教育系统选调报
名表》一份(附件1);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
0580—5088397、0580—5086282(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二)资格审核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综合评价
报名人员依据《县属部门选调教师综合评价赋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县教育局对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核赋分,县民社局复核。
(四)公布入围考察名单
根据综合评价总分高低(如总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的排位在前)按1:1 确定考察名单,并在嵊泗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五)考察
由嵊泗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如考察发现问题,经核实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照同学科综合评价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嵊泗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
(七)岗位选择
公示结束后,公布选调岗位,由拟选调人员按照综合评价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如拟选调人员放弃岗位选聘,按照该学科综合评价得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
录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一经完成,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岗位聘任等均按照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进行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80—5550966。
附件:1.县属部门面向教育系统选调报名表
2.选调综合评价赋分表
嵊泗县教育局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附件1
县属部门面向教育系统选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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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年月 |
户籍 |
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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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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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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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任教学科及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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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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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考核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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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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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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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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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县教育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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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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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选调综合评价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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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赋分标准 |
自评分 |
初核分 |
复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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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工作年限满1年计1分,满半年不足1年计0.8分,不满半年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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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岛工作 |
外岛工作满1年计1分,满半年不足1年计0.8分,不满半年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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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考核 |
优秀每年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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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近三年担任校级中层正职每年计1.5分;担任中层副职每年计1分;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学研小组组长,每年计0.5分。每年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按最高 职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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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高级职称计2分,中级职称计1分,初级职称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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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近三年每年获得县教育局综合先进计1分,单项先进0.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综合先进计2分,单项先进计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综合先进计3分,单项先进计2分;获得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综合先进计4分,单项先进计3分。每年获得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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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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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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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近三年是指2023 年9 月-2026 年7 月。综合评价赋分表应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与报名表在报名时一同提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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