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是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集体企业,主营业务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本所办公及检测区域总面积2400多平方米,具有建筑材料与构配件、主体结构与装饰装修(主体结构)、建筑节能专项资质。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制度和严格的工作纪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为满足用工需求,参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3〕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考生专业为“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的,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3.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6年8月10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委托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人才发展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2026年8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2026年8月18日17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pyjzcl”,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和县人才发展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在备注栏注明符合岗位要求(如报考01财务岗位的考生,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通过的理由,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26年8月20日9时-2026年8月22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01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相关知识,02综合管理岗位(党务)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党务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不含50分)的取消入围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予以公布。
4.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1.县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上报名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职位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银行工资流水),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8.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9.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10.资格复审名单和复审时间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发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或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5.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相应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出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成绩高分考生;②少数民族考生;③工作年限长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加试。(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工作年限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上述证明以2026年8月10日前取得的为准)。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发展公司负责统一组织。
(2)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安排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县人才发展公司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对象需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
2.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录用(劳动)关系。
3.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另行递补。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6年8月4日起至8月10日止共7天。考生对本公告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向招聘单位或县人才发展公司反映。
(二)本次公开招聘户籍要求为“平阳县”,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平阳户籍的人员以及原户籍为平阳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2026年8月10日24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条)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公告、通知、公示等均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发布。咨询电话:0577-5819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