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市钱塘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7年3月31日前能正式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sc_doctor@hdu.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不能用其他格式简历代替)及佐证材料(学历学位、党员证明)。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6年11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情况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在5:1(不含)以上的,须先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超过5:1的,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党员证明(要求为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或党委出具并加盖公章)、学生干部工作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办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1.总成绩(未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
2.总成绩(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任职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 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13549/86878656(人事处金老师、胡老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