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45号),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计划。
02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安心从事基层残疾人岗位工作。对不服从岗位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及学历要求:身体健康(残疾人除自身残疾部位外),能够适应从事岗位的劳动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残疾人考生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四级、听力四级、言语四级、肢体四级残疾人,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6年10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0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10月14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户籍要求: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6年10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四级、听力四级、言语四级、肢体四级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指残疾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的,请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并告知工作人员。
03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3号县残联401室。
3.报名材料:
(1)《青田县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4)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6)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直系亲属需提供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及与残疾人关系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2)、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