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三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厨师1名,厨工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厨师
(1)年龄: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有效厨师证(如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证书,可扫码核验,经正规技能考核合格获取);
(4)恪守师德规范,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耐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
2.厨工
(1)年龄: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恪守师德规范,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耐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宜在幼儿园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7日——2026年8月31日12: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386138636@qq.com进行报名(以指定电子邮箱的收件显示时间为准)。
四、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予以发布。如因面试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考试正常进行。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原件校验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本人需提交如下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厨师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
(二)面试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厨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x50%+实操考核x50%,根据核算比例计入总成绩。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通过电话方式告知。体检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一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工作表现情况、职业道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结果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同一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聘用及入职
1.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 拟聘人员原系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须放弃原身份并完成下编工作后,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它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本次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本次招聘将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开展招聘程序。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未通过相应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七)本公告内容由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三幼儿园提供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0334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八)本公告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反映。
监督电话:028-8703349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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