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都江堰市壹街区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现有壹街区幼儿园、高桥分园2个园区。幼儿园秉承“循自然之道,成生命之美,让教育自然发生”的办园理念,在“灵·韵”园本课程的引导下,创设了具有“文化底蕴、自然生态、嬉戏乐游、艺术韵美”四结合的园所环境,致力于培养“和谐悦动、善表乐读、感恩友爱、乐创灵巧、尚美韵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的儿童。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一名、保健医生一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1人 保健医生1人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要求的在职人员或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资格需满足:1987年08月17日及以后出生,1987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8月17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临床医学、护理、妇幼保健、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并持有保育员证、保健医生上岗证、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中的至少一项。有幼儿园保健工作经验或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的失信人员;
(6)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银杏街道银杏西路233号都江堰市壹街区幼儿园。
报名咨询电话:13688321802(联系人:张老师)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拨打上述电话咨询招聘相关事宜,但电话咨询不作为正式报名依据,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前往幼儿园门卫处;
(2)在门卫处现场填写信息,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3)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当场告知材料是否齐全;
(4)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登记并口头告知应聘人员后续资格审查及面试的大致时间安排和通知方式。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保育员证/保健医生上岗证/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5)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获奖证书等)。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工作人员将当场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补齐,逾期未补齐者视为报名无效;
(3)最终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门卫处现场材料提交并登记确认为准,仅电话咨询但未到现场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过后续通知的,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
六、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实操和专业能力测试答辩的方式,于2026年8月26日进行。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以下,不予录取。
七、面试结果通知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幼儿园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
(三)背景调查
拟录用人员,由学校进行背景调查(含政审、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合格者,由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补员招聘编外教师由市人社局监督指导贯穿全过程。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电话:13688321802(联系人:张老师)
都江堰市壹街区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