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现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含公共管理类6人、公共服务类2人,协助社区工作,月薪2330元。报名面向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时间2026年9月9日至9月30日,需现场报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川人社规[2024]17号),结合社区实际,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共管理类岗位:6人;

公共服务类岗位:2人。

二、工作地点

四川省成都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177号)

三、招聘对象

本市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之一:

(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七)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八)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内容

协助社区开展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相关工作。

五、岗位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申请岗位的还需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与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四)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薪酬待遇:233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根据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安置岗位信息公告。

(二)个人申请。有岗位意向的拟安置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现场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三)确定人员。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

(四)对外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包括拟安置人员及拟安置岗位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五)安置。安置人员到岗后,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028-83381321/028-85100577。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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