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7号)及《龙马潭区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实施方案》(泸龙人社发〔20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身份条件(就业困难人员):龙马潭区常住人口,已在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状态条件(无法市场化就业):经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个性化援助、3次及以上岗位推荐后,确实无法通过市场化就业的人员。报名资格由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初审,并报街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最终核定。
二、岗位需求及名额
本次全区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 23个,涵盖劳动就业岗、环保监察员等类别。具体岗位名称、职责、薪酬待遇及用人单位,详见文末附件。
三、招聘安置流程
第一步:个人申请
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8日
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常住地所在社区。
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每人仅限申报本人常住街镇范围内的一个岗位。
第二步:资格审核
初审(街镇):核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状态、失业状态及求职意愿。
复核(区就业局):对申请资格进行最终复审。
第三步:专家测评及排序
由市级就业指导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岗位胜任力进行现场测评。
安置排序原则:测评通过后,按照 “零就业家庭时间长 > 残疾程度高 > 低保待遇高 > 大龄人员年龄大” 的优先级进行顺位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推荐安置。
第四步:公示及安置
拟安置人员名单将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予以安置。
第五步:签约备案
用人单位须在安置人员到岗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报区就业局备案。
四、政策咨询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1、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红星社区0830-8912022
2、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龙南社区0830-8912000
3、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天立社区0830-6512886
4、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大驿坝社0830-8589807
5、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春晖社区0830-8588000
6、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奥体社区0830-2581136
7、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长桥社区0830-2522916
8、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龙桥子社0830-2510835
9、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龙祥社0830-6676755
10 、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0830-2512117
11、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0830-8567500
12、龙马潭区鱼塘街道石堡湾社区:08360-2707156
政策咨询电话:0830-2998291
监督举报电话:0830-2755873
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