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明远书院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成都市明远书院学校创办于2023年8月,是武侯区委、区政府高标准、高规格、高品质打造的一所书院式现代学校。
学校地处武侯区红牌楼街道太平社区盛丰路525号,占地面积近38亩,建筑面积3.3万余平方米,设计规模48个教学班,可提供2160个学位。学校有各类功能教室四十余间,包括独立的学术厅、多功能厅、体育馆、图书馆、舞蹈室、录播教室、创客中心、视听阅览室、国际理解中心和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书法、劳动等学科专用教室。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硬件水平等在近年来武侯区新建学校中居于前列。
学校现有教学班28个,学生1175人。有专任教师75人,其中本科学历66人,研究生9人;中小学高级教师9人,一级教师32人;有包括成都市优秀教师、成都市优秀班主任、武侯区学科带头人等在内的区级以上名优教师42人。武侯区因境内武侯祠而得名,作为武侯区的一所公办小学,成都市明远书院学校校名取自诸葛亮《诫子书》中“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君子之行,明志致远。学校秉持“明志致远·广才成学”的办学理念,以“践行书院教育 打造书院特色”为办学愿景,以培养“有品德修养、有家国情怀、有学识本领、有志向担当”的“四有”书院小学士为育人目标,五育并举,融合育人。
建校两年来,学校成为四川省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联盟学校、四川省书法教育云平台试点校、成都市校园餐“放心吃”点位学校、成都市教师评价素养提升项目实施实验学校、武侯区首批科学教育场景建设项目学校,先后获评武侯区德育特色学校、武侯区乒乓球特色学校、武侯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

三、岗位要求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科生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招聘岗位均要求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办中小学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二)定期体检、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等。
(三)享有在编教师同样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资格。
五、联系方式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7日17:00-2026年8月21日18: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其他途径(如社交平台私信、非官方链接等)提交的申请均视为无效。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材料依岗位分别发至报名邮箱:
语文学科:1075716486@qq.com 卢老师
数学学科:442805624@qq.com 彭老师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应聘人员请勿重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发送指定邮箱。上传的报名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面试。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年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工作经历等信息均应与公告中岗位要求相符,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印证材料信息吻合。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表和教师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仅在职教师提供,社保证明或曾任职的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均可)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信息缺失、错误或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交,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可能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申请被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等)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复审时间:2026年8月22日8:00-9:30
复审地点:成都市明远书院学校(武侯区盛丰路525号)
七、考试程序
(一)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予以发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10:00开始
面试地点:成都市明远书院学校(武侯区盛丰路525号)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教师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决定后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方式:根据学科进行分组面试,具体方式为试讲+综合答辩。
(三)成绩
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试讲×70%+综合答辩×3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当场确定成绩并签字。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体检人员,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的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进入体检人员前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自愿放弃体检、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馈体检结果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因联系电话、网络信息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九、考察程序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职业道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结果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聘用及入职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设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组,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本公告内容由成都市明远书院学校提供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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