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133名社区工作者,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备相关学历及专业。网络报名时间为8月19日9:00至25日18:00,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详情见官方公告。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社会工作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26年拟公开考试招聘133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所有报考者(含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学历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及专业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及专业”相符。

7.年龄: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9日(不含)—2008年8月19日期间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8.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限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2026届毕业未就业人员。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因涉黄、涉赌、涉毒受过处罚的;

4.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曾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后被解聘未满5年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zglzswshgzb,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8:00。在网络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平台网址,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者务必反复核实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历、电话、邮箱、单位、岗位编码等重要信息,若发生错漏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00至8月26日9: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相片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审查未通过时,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网上缴费。相片审查合格者,请于2026年8月19日9:00至8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网址完成缴费(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二)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确认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岗位或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调整信息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布。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准考证

1.打印报名信息表。相片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加分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2.打印准考证。相片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者,请在2026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24:00登录报名平台网址(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zglzswshgzb)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加分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根据《泸州市江阳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规定,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在泸州市江阳区曾专职从事和在职的网格员、党建指导员,可按规定在笔试折合成绩后加分。

(一)审查时间、地点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应在2026年8月31日9:00至9月1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携带加分材料至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龙透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安居路173号,联系电话:0830-3123516)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递交,但需提交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加分规则

1.退役军人,加2分;

2.“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加2分;

3.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分别加2分、3分、5分,加分以取得最高资格证书为准;

4.在泸州市江阳区曾专职从事和在职的网格员、党建指导员,每任职满1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进行累积叠加。

(三)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

2.“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

3.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

4.在泸州市江阳区曾专职从事和在职的网格员、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和主管单位审核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凡是在加分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公示

审查通过的拟加分人员名单于2026年9月7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9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

(二)笔试时间、地点:2026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四)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将于2026年9月下旬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布。

五、资格审查

(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所有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及地点将于2026年9月下旬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审查材料及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须持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者是江阳区党政机关及街镇的在职临时聘用人员,须具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3),江阳区在职社区工作者和江阳区委政法委管理的在职网格员,须具有工作单位所在街镇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编码2026010802、2026010812、2026010825、2026010829、2026010834、2026010840、2026010844、2026010845、2026010846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有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正式党员身份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编码2026010803、2026010806、2026010810、2026010820、2026010830、2026010835、2026010841、2026010847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未参保记录”等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以上材料不齐备或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确认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进行面试缴费(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缴费确认成功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递交材料、代为缴费,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在首轮资格审查后,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只递补一次,并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均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核环节的复核及公示期满后的审核确认结果最终确认。

六、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分数、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成绩及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七、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及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报考者,将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街镇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在招聘工作中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参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报考者在网络报名时留下常用且正确的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社会工作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1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5-1513

纪律监督电话:0830-31620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要求表

2.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

3.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同意报考意见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社会工作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3日

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要求表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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