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100人(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2026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一)常态化帮扶专员
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
(二)工业研学员
依托当地工业遗产和老旧厂房、工业博物馆、现代工厂等工业领域特色资源,对标有关研学旅游标准,加强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推动打造集观光旅游、科普教育、体验娱乐、品牌展示、产品推介等于一体的工业研学旅游项目,并持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推动项目长期健康运行。
(三)养老服务助理
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安全巡查、质量管理、应急救助、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等工作。
(四)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助理
负责规划策划、产品开发、品牌创建、文旅项目推进、文旅产业链建设、文旅融合发展(涵盖研学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博旅游等)、区域协调发展、宣传推广等服务工作;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管理和开放运行辅助工作;策划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性培训;指导基层业余文化队伍建设;协助非遗保护传承、文物保护。配合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安全宣传;参与文旅市场执法现场辅助,专项治理、重大事件处置协助;承担线索摸排、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分析、执法文书归档、执法信息化平台运维、法治宣传、举报投诉受理转办等辅助工作。
(五)市场综合监管辅助员
协助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日常巡查和安全宣传,参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配合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外勤任务,协助录入巡查信息、整理监管档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登记注册受理引导、申报指导、材料预审、信息录入、证照打印及发放,解答登记注册业务咨询,协助完成登记档案整理、数据录入等工作。协助开展12345、12315平台投诉举报的接收、登记、分流和全程跟踪工作,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消费纠纷接诉响应与调解工作,跟踪反馈处理结果,整理并归档投诉受理记录、调解文书、证据材料,收集分析辖区消费维权动态信息等。
(六)就业社保服务专员
主要协助开展就业培训意愿摸排、岗位归集、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组织招聘活动、进行就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社保政策宣传普及、业务经办、社保规划等社保服务工作。
(七)司法行政助理
辅助开展人民调解,参与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做好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基层法律援助等工作。
(八)金融服务专员
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知识普及、地方金融企业党建服务等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募计划岗位表信息,对拟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拨打岗位表中的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6日(9:00—11:30,14:30—17:30),非规定时间内不受理。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13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募单位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进行。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附件: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正面标准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三)准考证领取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11:30,14:30—17:30);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16号)。
(四)笔试时间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六)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
(七)如岗位招募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见第二大点“招募对象”有关规定)。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无人报考的岗位,可在本次招募参加笔试、未进入体检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进行调剂招募(见第二大点“招募对象”有关规定),仅调剂一次。
七、体检
(一)按照岗位对应的招募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后排名等额进入体检。
(二)体检工作由招募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募单位按规定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可在本次招募参加笔试、未进入体检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仅调剂一次。若递补体检或调剂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见第二大点“招募对象”有关规定)。
八、考核
招募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招募资格。
九、递补
因不合格、拟取消招募资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出现的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2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十一、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拟招募的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续签,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个人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4.5万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十二、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电话:0830-310557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考生自行关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发布的各项通知、公告,注意接听接收电话、信息,因自身原因错失招募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