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现招聘2名劳动关系协调员(街道岗位),职责包括普法宣传、用工管理、矛盾调解及案件协助等,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即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6:00前接受报名。

为夯实基层劳动关系队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浦区劳动关系协调员2名。

01

招聘岗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在各街道从事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街管、街用”,具体业务接受区人社部门指导。

具体街道招聘信息请看最底招聘简章。

02

岗位职责

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纪守法,预防劳动关系矛盾发生;

2、推动区域内的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的申报、辅导和培育工作;

3、采集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和基础数据库,利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对劳动用工实行实名动态管理;

4、开展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欠薪线索案件核处、欠薪隐患排查及预警上报工作,协助处置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并报告相关情况,做好矛盾防控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5、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督促当事人及时按约履行调解协议,做好调解文书的档案管理工作;

6、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申请收取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调查工作;

7、完成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03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8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

2、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即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热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服务;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能够熟练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劳动关系相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具备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等相关证书优先。

04

招聘流程

1、网上统一报名。

2、线下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将通过邮箱或短信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 1:5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对应街道另行通知。

4、未进入笔试、面试人员不再单独告知。

5、拟录用人员上岗时间由各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05

相关待遇和保障

用工管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06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6:00前

2、拉至本文最底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格

文件名称:《黄浦区2026年劳动关系协调员应聘登记表》

填写要求:

①请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内容,每人限报1个岗位;

②照片请附个人近期简历报名照(请勿使用生活照);

③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如填写内容不真实或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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