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研究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研究院(社科院与上海市政府共建智库)招聘科研处管理岗1名(院聘合同制,非事业编),要求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硕士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中共党员及有编辑经验者优先;应聘者需在2026年7月21日前将报名表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续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的合作型智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科学研究和政策咨询方面的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咨政建言、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着力打造“华东有实效、全国有亮点、世界有影响”的综合性新型高端智库。因上海研究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1

招聘岗位

1.上海研究院科研处工作人员(管理岗),计划招录1名。

2.本岗位为院聘合同制,非事业单位编制。

02

招聘条件

1.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学术出版中级职称者优先)。

2.中共党员优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3.了解相关学科的研究动态、学术前沿、热点问题,以及该领域著名的学者、团体、报刊的相关情况,并具有参与学界学术交流的能力。

4.掌握期刊编辑工作的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新媒体平台运营,具备基础的新媒体运维能力。

5.35岁以下,有编辑工作经验优先。

03

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7月21日前,下载并填写《上海研究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hyjy@oa.shu.edu.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姓名”。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通知。

3.笔试、面试。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审议,确定岗位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需进行体检。

5.签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04

聘用待遇

薪资按上海研究院聘用人员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大学(延长校区)。

05

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请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1.《上海研究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6331005(周一至周五9:00—17:00)

附件:上海研究院招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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