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黄浦区社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94名。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居民区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具有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文化程度,详见《黄浦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街道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表》(附后)。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14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中报名者是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报名属地居住满一年或报名户籍属地居民区岗位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指1976年8月14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女性可放宽到48周岁(指1978年8月14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7.中共党员、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有相关的社工专业资质证书者、户籍或居住地在社区范围内、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8.报考应届生专项岗位的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人员。
(二)街道各中心平台及社工事务所等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具有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文化程度,详见《黄浦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街道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表》(附后)。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14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中报名者是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指1976年8月14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女性可放宽到48周岁(指1978年8月14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等计算机操作技能。
7.中共党员、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有相关的社工专业资质证书者、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8.报考应届生专项岗位的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三、相关待遇和保障
用工管理由街道社工事务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黄浦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
街道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表

*注:该岗位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专项招聘岗位
来源:东方文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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