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族医院(济南市中医康复医院)招聘医疗机构劳务派遣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医疗机构需求,现招聘中医师、康复医师、麻醉医师、公卫医师、康复治疗师、中药师及护理等劳务派遣岗位共24人,要求相关专业学历及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5岁)。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我市医疗机构需要,招聘医疗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五)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及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医疗机构劳务派遣岗位汇总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方向及要求

1

中医师

7

研究生

硕士

中医学一级学科(针灸推拿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皮肤病学方向),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

2

中医师

5

大学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

3

康复医师

2

硕士研究生以上

硕士以上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方向),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

4

麻醉医师

1

大学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麻醉学,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2年及以上二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验

5

公卫医师

1

大学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中共党员,具有公卫医师证

6

康复治疗师

2

大专以上

康复治疗学专业,具有康复治疗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医疗机构1年及以上康复治疗岗位工作经验

7

中药师

1

大专以上

中药学专业,具有中药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中药相关工作经验

8

护理

3

大专以上

护理学相关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年工作经验

9

护理

2

大专以上

护理学相关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医疗机构劳务派遣岗位汇总表》《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2.有效期内的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lingguang4321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电话”。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发送邮件后应和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三)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前集中对报名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前,发布体检公告。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济南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市医疗机构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济南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86060219。

附件: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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