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市劳服中心)现受某国有企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定聘用的人员与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济南市劳服中心以劳务派遣形式到某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计划共2人,具体岗位需求及应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线上报名及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与其他须提供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同时提交word版及pdf扫描件,其他材料支持jpg、pdf或压缩包格式发送,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1.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word版及pdf扫描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表须添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4)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材料不全者、未通过初审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的,根据岗位需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未入围者不再通知,敬请谅解。
指定邮箱:jnlfzp@126.com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8:00至2026年7月22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聘用安排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及体检两个环节,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前,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符合要求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济南市劳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81177830(工作日9:00-17:00)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