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按照《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见附件1)。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8月28日。
(二)考察要求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2);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鉴定;
4.无业人员须提供所在村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于8月28日前提供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证明。
非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6年9月1日
体检地点:夏津县人民医院
(二)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招录机关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5.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6.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咨询电话:0534-2195677。
附件:1.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夏津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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