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烟台中心”)现面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交流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地质调查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四)现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八)尚处于试用期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
烟台中心计划交流选调3个岗位(岗位信息详见《交流选调计划申报表》附件1):综合研究室2个(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岗1个、海洋矿产调查研究岗1个),环境地质调查室1个(数据处理岗)。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止。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员填写《交流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职务职称证明、本人户籍证明等)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为岗位+姓名+单位),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报中心党委审核并发布公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选调条件。
(三)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并给出评价意见。面试考官组不少于7人,包括中心领导、人事部门人员、选调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评价结果,由烟台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回避有关规定,需要报局人事教育部审批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履行报批程序。
(五)考察与体检。由人事教育室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和人事、纪检部门意见,认真审核其人事档案,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交流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评估、考察和体检情况报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最终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在局门户网站、指挥中心、烟台中心门户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在选调人员报到后15个工作日内将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向局人事教育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回避情况。与局属单位领导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调到该领导人员所在单位。与局属单位领导人员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经指挥中心、局人事教育部审批后,可以选调到该领导人员所在单位。
(二)诚信原则。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名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三)待遇标准。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烟台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