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文件精神,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文家街道现向辖区范围内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募城镇公益性岗位4个,主要在设岗的村,从事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
文家街道户籍及辖区常住居民(注:户籍地为城镇村)。
(二)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本街道城镇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0周岁,男16-50周岁)城镇零就业人员;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共同生活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退休人员等除外),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财产性收入的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50周岁、男性55周岁-60周岁,且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3、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4、允许其他就业困难群体
三、招聘人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3、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尽职尽责;服从单位管理。
4、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未缴纳城镇职工保险,未领取城镇职工(含公职人员)退休金,名下无工商注册、股东、监事、理事、合作社成员等信息。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以及名下存在职工保险(在职参保状态)、职工退休人员、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职务的,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6、对于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后期发现名下存在职工保险(在职参保状态)、职工退休人员、注册营业执照、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职务,本人为公职人员或享受财政供养,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及近亲属上岗等情况,一律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3日(报满为止)
2、资格审核:本人申请,所在村(社区)初步审核、民主评议、公示、汇总后统一报文家街道社保所审核,择优录取,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社保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
4、请有意向的居民到所在村(社区)咨询。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申请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