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日照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87名,要求日照市常住户口、18至30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9月19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经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日照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87名。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条件要求等详见《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 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截至报名时间未取得招录所需学历条件的;

9. 在职辅警、现役军人和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10. 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1.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地点:2026年9月17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各单位报名地点见附件1。

2. 须携带材料:(1)《日照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1份;(2)学历证书(全日制最高及历次在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3)户口簿原件及索引页、本人单页复印件1份;(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3.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考试、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 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现场收取。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 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通知在日照市公安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同时,按照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的成绩确定体能测评排名(不含交通管理D、科技信息化、宣传助理、专项勤务C职位)。如成绩相同,则按照10米×4往返跑项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2. 专业能力测试。交通管理D、科技信息化、宣传助理、专项勤务C职位所有体能测评达标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 面试。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计划招录3人及以下的,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计划招录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的,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考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在日照市公安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不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以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

(三)心理素质测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执行,测评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四)体检、政治考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招录条件第五款所列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如均不属于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则依次按照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五)人员递补和调剂。对因报考人员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职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根据职位空缺实际需求,在符合空缺职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从本单位其他招录职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签订合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日照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日照市公安机关相关岗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警务辅助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七)补充录用。本次招录考试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录用后三个月内因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录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必要时适量安排跨职位补录。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日照市公安局官网适时公开发布。

四、待遇保障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录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核、体检、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通过日照市公安局官网公告发布,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日照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本简章由日照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附件1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附件2 日照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

日照市公安局202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附件4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日照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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